近期,一起涉及女性时尚市场中通用词语使用的商标纠纷,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互冲突的法院裁决。
我方客户(原告)在第35类(申请日为2004年12月2日,核准注册日为2019年5月14日)及第25类(申请日为2007年1月10日,核准注册日为2019年9月10日)拥有两项商标注册。与此同时,被告于2023年9月15日在第35类申请注册一项“文字+图形”(Name & Design)商标。该申请因与原告在先注册冲突而被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驳回,且该决定在上诉中被维持。
随后,原告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被告使用争议词语。然而,2023年11月23日,法官驳回了该请求,理由包括:(i)争议词语在女性时尚市场中属于常见且具有暗示性的表达;(ii)尽管原告在巴西商标局拥有注册权,但该词语的独占性应谨慎评估;(iii)被告将该词语作为“文字+图形”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并结合其他图形元素,从目标市场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具有足够区分性。
原告对该裁定不满,遂在其自身所在地再次提起诉讼。2024年1月29日,新任法官批准了临时禁令,并强调:(i)巴西商标局已在行政程序中对被告作出不利裁定;(ii)存在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且可能对原告造成损害;(iii)责令被告在五日内停止使用争议词语,并从所有线上平台移除相关内容,否则将面临每日10,000巴西雷亚尔的罚款。
该案例表明,在商标纠纷中,不同法院对事实及适用法律标准的理解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裁决结果。同时,这也凸显了采取策略性法律行动以确保知识产权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性。
